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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

2/11

我觉得自己好失败哦。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不讲理的,不体谅他人的表姐。

没错。火大姐就是我的表姐。之从和她在同间公司里做工后,我就开始不认她是我的表姐。更是对她远离。

昨天开会讨论关于dinner 的事时,她就一直说她要做住宿的。但因为没法实现就在见不到人的地方发火。

然后就在今早只有我在的地方时,她却是自己在那一旁自言自语的说:“什么嘛。叫人去找Sponsor。很难啊。应该让那些没有经验的人去做才对啊。”

前半句OK 。但听到后半句是我几乎是大怒了。真恨不得一巴掌拍下去。而且我很清楚的知道这句话是说给我听的。因为这一年的dinner 我并没有负责什么。就只是帮帮忙而已。

当我听到她说这话时,并没有带我多大的伤害。因为我已经看清她的面目了。早早就知道她的人为。

我庆幸我早早就看清她面目。我庆幸的是我早就知道她是个自私,自大狂妄的人。

让我来做Sponsor这事。未免太离谱了。她有没有想过,她做了几十年的广告员。找个Sponsor很难吗?若是将的话,你未免也太逊了一点。不,应该是非常逊。

找人Sponsor当然是最适合你的职业了。要让一个对外界没经验的人去找Sponsor才是件困难的事。

好在经理善解人意。才不会听她的鬼话做决定。哼~~~

火大姐,我是不想看偏你的。但没办法,你的一举一动在我眼里已经是黑名单了。